证书要求: 监理工程师-建设部
一、工作内容:
1、编制监理规划、根据监理计划编制监理细则;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;
2、熟悉合同文件,调查施工环境条件;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;
3、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,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、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,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;
4、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;
5、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、第一次工地会议、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;
6、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、暂停令和复工令;
7、对发生的质量缺陷、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、处理或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;
8、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《中间交工证书》;
9、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,签发中期支付证书;
10、参加设单位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,签认交工结账证书;
11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、监理月报及项目监理竣工文件;
12、在缺陷责任期内,检查剩余工程的实施;安排人员巡视检查已完工程,指示施工单位修复工程缺陷,调查、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;
13、缺陷责任期结束,经检查符合条件时,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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